發布時間:2019-11-08
我們以往收到紙質通行費票都是計算抵扣,現在通行費采用電子普通發票該如何進行抵扣呢?廊坊注冊公司為大家整理了抵扣的方法和注意事項,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電子收費發票后,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省(區、市)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查詢并選擇收費電子發票信息進行抵扣。
根據有關規定,不使用互聯網進行稅務管理的特定納稅人可以攜帶稅控設備到主管稅務機關的稅務管理服務大廳,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稅務局側)選擇確認收費電子發票。
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政策按照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收費電子發票進項稅額,應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數據(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中“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相關欄中。
1、通過營業性收費道路取得的電子發票是“征稅”發票,可以認證扣除,通過政府的還款性收費道路取得的電子發票是“不征稅”發票,不能認證扣除。
2、 ETC卡或用戶卡充值時,只能開具“不征稅”電子發票,不能抵扣且通行經營性收費公路后不能再開具“征稅”電子發票。
3、如果ETC卡或用戶卡收費時未開具發票,則可以在通過營業費道路后發行“征稅”電子收據,認證扣除。